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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行刑
有時候我會想起以前有位在法院工作的朋友。就是他告訴我,他曾有機會近距離觀看受刑人行刑的過程。
當初那位朋友仔細的向我說道:「第一次來到行刑的場所見習,是從參訪的解說室望向單向玻璃的另一側,當時看到受刑人已躺在……不!是被固定在平臺上。而在旁邊則有幾座大型的儀器,用複雜的線路連接著特殊的平臺,而躺在上面的受刑犯,身體與四肢都會被固定住,不是擔心他們逃跑,而是擔心執行時,受刑人的身體動作容易失控。
那一天安排的是法律研究生的參訪活動。隔著玻璃看著執行的醫療團隊,不停的在犯人旁邊確定一切是否已準備就緒。像這種行刑過程一般是不會開放給民眾參觀。除了家人或受害者相關人士之外,不然就是腦神經科學相關的研究者,還有一種可以申請參觀的單位,就是與判刑相關的法律人士了。
當初『世界國際法聯盟』在科學與醫學的跨領域合作下,開發出現代新式刑罰的執行方式,而我們的政府在評估幾個已執行國家的經驗之後,皆對這套新式行刑法有正面的評價,於是在經過漫長的輔導準備,與來來回回幾次的修法之後,也正式開始採用這套新方法來執行受刑者的刑罰。
當時我聽解說員對著參訪的研究生說:『今天你們來參訪這一套新的行刑過程,是依照國際新式刑罰規定的標準來執行的,經過這幾年的磨合,現今我們的社會也已漸漸接受新式刑罰的執行方式。
簡單向你們說明一下,與過去不同的是,現在一般受刑人除了需要服刑期已修短的『自由刑』之外,還增加一項新式的『附加刑罰』。也就是刪減自由刑的比重,轉而增加新式附加刑的比重。除非是犯下嚴重罪刑的受刑人,仍保持原本的刑期不得刪減外,仍需增加附加刑罰。
當時我們修法所新增的附加刑罰,在當今的重要程度,已漸漸超過了自由刑。也就是今天你們要來參訪的項目。
用簡單的比喻來說,一般人做過最真實的夢境,會讓你有如置身其中,而身體也彷彿承受著夢中的反應,例如像惡夢中的尖叫、哭泣或顫抖。又或是像初戀時,那夢中的劇情,讓你睡覺也都掛著微笑。這些都會令你有強烈的心境感受,但身體的配合程度則較為輕微。假設愈往上的級別是愈趨近親身體驗的程度,讓你身體的神經感覺與實際的反應程度接近。男同學們應該會比較了解,畢竟他們大部分都曾在青少年時經歷過類似的夢境。
我們人類對於記憶,大概可以區分為『外顯記憶』與『內隱記憶』。外顯記憶簡單來說就像你們在背誦的法律條文,或是各種學科的專業知識。而內隱記憶則像運動員或音樂演奏家對身體運用的熟練度,需要身體配合實際行動的記憶。
讓身體實際去行動的話,不僅佔用腦部的路徑不同,而且記憶牢固程度也是不同。就像騎腳踏車,只要學會了,即使很久都沒再騎腳踏車,但身體的記憶,可以讓你不會遺忘騎車的整體感受,這不像是背誦該如何騎車的技術指導。它是由全身的神經及肌肉去配合去執行,就像是被記憶在小腦與脊髓四肢,所以佔用的腦容量相對少了很多,也因不是佔用腦容量,所以雖然會生疏,但不會發生遺忘這種事情。
大家也知道人類其實都害怕疼痛!而一般我們對於神經的知覺程度可分成十級,數字愈小代表愈輕度,數字愈大則愈重度。對於痛的感覺,我們把身體最靈敏的神經與腦部連結,讓它們回歸簡單的路線。愈簡單,愈不容易出錯。接著由我們來主導該往那裡走,一般來說是身體的接觸先發生,才會感到疼痛。但現在新式刑罰則是讓受刑者先失去意識,接著逆向把神經系統施以極度的刺激,再引導受刑者的大腦自行去創造如此疼痛的過程。他會從自己的人生經驗裡,尋找印象深刻的恐懼事物來對號入座。施加如此極端也如此強烈的疼痛感覺,他的大腦將會把這一場恐懼編得合乎劇情,並且印象深刻。
而要讓身體去深刻體驗那感受的強烈,就用次數的數量來達成。身體的記性,遠比腦部的記性還要持久。那是因為腦神經無法只是藉由意志去控制記憶,加上大腦處在現代的生活方式,會被許許多多不必要的資訊所占據,這些不必要的資訊是每日隨時更新並且積累,所以進而擠壓大腦固定的儲存空間,於是容易被覆蓋而導致遺忘。
所以我們要做的,便是讓那負責『腦部記憶』的心理恐懼感,加上負責『身體記憶』的實際疼痛感,去攜手合作,使受刑者的神經以為受到實際的經歷。因感受清晰並且重覆累積之後,再深深地刻劃在無法磨滅的記憶裡。』
『如果那個受刑者沒有害怕的東西呢?』這時候有個學生脫口問了這一個問題。
『不會的!每個人都會怕痛,只是所怕的痛不一樣!也都有恐懼的事物,不管它是否真實存在過。所有人害怕的事物不相同,但本質是相同的,那就是恐懼。再配合上神經系統的刺激,連帶都會受影響。目前尚未有行完刑,身心卻完好如初的受刑者。
畢竟我們用儀器來控制受刑者的中樞神經,再去影響周邊神經系統,讓身體與心理互相引導,就像實際去經歷過無數次。在身體方面雖會造成神經系統某些程度的傷害,但在我們醫療人員的監控之下,也會在法律賦予的範圍內,再加上後續,也就是所謂出獄後的追蹤復健,大約在數年內,身體機能方面大部分都可以回復至標準的生活作息。而我們的追蹤結果,也是符合國際聯盟所定出來的標準。
在心理方面,我們也都有後續的輔導與追蹤。行完刑後的工作也相當重要,因為我們最主要是要降低再犯率,降底社會成本。以往的再犯率太高,導致監獄不足而造成大量的管理不當,一直相互惡性循環。所以我們把舊有的『自由刑』刑罰大幅度的縮減刑期與服刑方式,除了重大事件或嚴重傷害人體的犯人仍需要在監獄裡服刑之外,其餘接受完新式刑罰後,只要再觀察幾個月,即可出獄在指定的地方接受追蹤矯正即可。 而有些受刑犯在受完新的刑罰後,都會有相當程度的心理傷害,因他們的體驗常會超過當初的受害者。有些人可以依靠自己康復,但大多數需依靠別人的幫助。而目前政府在後續輔導執行的成效相當良好。才會讓這些受過新式刑罰受刑者的再犯率,都尚未發生。畢竟要先知錯!才能改!』解說員認真的說道。
(未完待續……)